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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標售本機關「109年度奉准報廢之財產」一批第一次標售結果及第二次標售公告,請踴躍參加投標。

第一次標售結果:無人投標

第二次標售公告
一、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數量、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如附表。
二、投標方式:
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起至109年3月11日上午9時整止,在辦公時間內,向本機關(地址:新竹縣尖石鄉新樂村1鄰10號)洽詢,領取投標須知,並依照投標須知規定,親自或出具委託書委由他人於開標當日逕赴開標地點參與投標。
三、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09年3月11日上午10時00分,在總務處公開舉行喊價標售。
四、本批標售標的物,投標人得於開標前洽本機關安排參觀(請先電話03-5841500*310聯繫時間)。
五、投標人得標後應繳之全部價款,應於開標之次日起七日內持本機關製發之繳款書至執行機關出納或指定銀行一次繳清(所繳保證金應抵繳價款)。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價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
六、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三日內,由本機關按現狀交付標的物並由得標者自行雇工、拆除清運。
七、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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