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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語文領域-國語文等相關事項公告

一、依教育部107年1月2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007209C號函辦理。

二、旨揭「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語文領域-國語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語文領域-國語文」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語文領域-國語文」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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